关于推荐“教育质量评估专家”入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1 点击数:

关于推荐“教育质量评估专家”入库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学校将组建教育质量评估专家库。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教育质量评估专家主要任务是通过听课、评课等方式,帮助在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整体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1. 参与相关学科教师的常规听课、评课和指导工作;

2. 参与“课堂教学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3. 参与专项(如职称评审等)听课、评课工作。

二、推荐范围

1. 教学单位在岗或退休不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含实验实践教学);

2. 机关部门在岗或退休不超过5年,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推荐条件

   1. 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良好师德、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 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 具有较高的教学评价与指导能力;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推荐名额

1. 各教学单位推荐3-5名专家人选(至少包含一名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且尽量兼顾学科;

2. 机关部门不做硬性要求,但每个部门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五、相关事项

1. 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确定后,组建校级教育质量评估专家库。学校将根据专家完成的专项任务数量和质量发放一定的工作津贴。

2. 各单位请于1020日前将推荐名单通过OA报送至质量监控处(也可书面报送),联系人:蓝军,电话:2273946

 

 

  质量监控处    

2019109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质量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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