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教师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各教学院: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现就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教师教学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评教组织工作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于612日启动,为了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准备

1.612-617日(15周)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各教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评教”宣传材料(见附件),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负责地评价教师教学效果,肯定其长处,指出其不足,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做好教学管理系统中课程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确保评教信息准确无误,评教数据一旦生成不得修改。

(二)加强学生评教过程管理

1.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在618—629日(16-17周)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对本期所有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工作。

2.教务处将在学生评教过程中监控学生评教进展情况,并反馈至教学院,教学院应及时督促未评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将不能在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信息等。

(三)认真落实学评教反馈工作

教务处将在76日(18周)前将学生评教结果OA反馈给教学院院长,请注意查收。

二、做好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和学习《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教学院每自然年度应开展1-2次教师教学综合评价,为做好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请各教学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加快推进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

为了全面、客观地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在学评教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等环节,下半年需形成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各教学院要根据审核评估专家反馈的意见,避免出现同一评价主体对所有教师评分完全相同的情况,确保分值有区分度,结果呈现正态分布。

(二)有效开展教师教学激励和帮扶

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过程中,各教学院要认真发掘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树立和表彰教学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做好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的遴选和推荐准备。

针对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总体效果差的教师,教学院要建立有效的教学帮扶机制,通过导师制、教研室帮扶、培训与进修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教学院应根据文件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并于下期开学第一周纸质盖章提交教务处审核。同时,按照方案积极推进各类评价主体的听课、评价工作。

2.学生网上评教包含两个模块内容: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评价,请各教学院提醒并督促学生一并完成。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2276017;邮箱: 564079951@qq.com

 

附件:“学评教”宣传材料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学评教”宣传材料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含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目的是使教师通过学生评价了解自身的教学状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工作;学校和教学院通过学生评教数据了解教学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全体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履行学生评教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师生的交流与沟通。

1、问:为什么要参加评教?

答:学生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第一,学生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教学质量最有发言权;第二,学生参加评教有利于师生交流,有助于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第三,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同学。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既是对教师和学校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随意的评价不但不利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改进,反而会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教师个人的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2、问:学生评教结果如何使用?

答: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处理学生评教结果,使评教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改进与提高。一是教师的学评教结果分别反馈到教师所在学院,学院对学评教数据做出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学评教数据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3、问:我担心如实评价,会影响期末考试成绩。

答:担心是多余的。首先教务处在向教学院反馈评教信息时,只提供学生评价教师总体统计数据;第二,教务处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才向教师开放评教结果查看功能,且教师无法查看每个学生个体评价结果;第三,同学们应该充分相信教师的职业道德。

4、问:如果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未完成评教会有什么影响?

答:在学校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学生可以在能够登陆教学管理系统的任何一台电脑上参加评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教或评价无效(学生对全部任课老师评价指标多集中在同一个等级,同一分数,系统认定为无效),将无法进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等。

5、问:评教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本期学评教安排在:15-18周(15周启动宣传,16-17周学生网上评教),16周教学管理系统评教功能开通,期间在提交前可随时调整评价结果,关闭前务必完成提交。17周评教系统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进行网上评教。

6、问:评教流程及要求。

答:网上评教流程:

1)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教学管理系统”进入评价系统登录页面;

2)在登录界面处输入学号和密码,选择“学生”登录,进入该系统;

3)学生须一次性将本期所上课程教师全部评完,不要漏评选项;不要代替他人评教。

7、问:评教主要从哪些方面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答: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在评教前对各指标内容及含义有较深入的了解,切实加强评教工作的针对性,提高评教效果。

教师评价包括师德评价和教学质量评价,分别有三项指标。教师教学质量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教不仅是大家的权利,也是大家的义务。希望同学认真参与网上评教,认真填写意见建议,使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学的质量,为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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