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度第2学期教师教学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期学生评教组织工作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于6月3日启动,为了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准备
1.5月27日-5月31日(14周)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各教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评教”宣传材料(见附件),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负责地评价教师教学效果,肯定其长处,指出其不足,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做好教学管理系统中课程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确保评教信息准确无误,评教数据一旦生成不得修改。
(二)加强学生评教过程管理
1.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在6月3日—6月21日(15-17周)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对本期所有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工作。
2.教务处将在学生评教过程中监控学生评教进展情况,并反馈至教学院,教学院应及时督促未评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将不能在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信息等。
(三)认真落实学评教反馈工作
教务处将在6月24日(18周)将学生评教结果OA反馈给教学院院长,各学院要认真分析学评教结果所反映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网上评教包含: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评价两项内容(满分各100分),请各教学院提醒并督促学生进行评价: 先参考等级(比如优秀、良好、合格...),然后在等级相应的分数范围内,对于同一名教师分两项评定。
2. 各教学院务必加强评教工作的宣传,确保学生准确、客观评价教师教学。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2276017;邮箱: 564079951@qq.com。
附件: 1.“学评教”宣传材料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