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2019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对各单位2019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第二季度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依据《2019年学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部门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各单位针对承担的学校工作要点第二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完成情况简述”以事实和数据为主,简明扼要。具体要求:填写《2019年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自查表(第二季度)》(附件1)。
二、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
依据《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部门工作计划》,认真梳理上半年各项工作(含学校工作要点和部门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具体要求:
1.填写《2019年上半年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
2.围绕学校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形成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文本,主要反映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及显著成效,突出亮点和创新点。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将对各部门第二季度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上半年工作总结(含完成情况统计表)提交学校务虚会研究。
2.基于学校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发展规划处对任务分解做了相应调整(附件3),并与各部门进行了确认。如有异议,请与发展规划处沟通协调。
3.三个材料纸质版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后,请于7月5日(周五)12:00前交质量监控处(弘毅楼502),电子版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发至质量监控处许桦。
附件: 1.2019年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自查表(第二季度)
2.2019年上半年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部门工作计划
质量监控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