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期间在线教学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度第2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与方式
1.时间安排:6月6日—6月19日。
2.评教方式:学生通过手机或电脑远程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本期实际开设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1)手机登陆:进入学校官网后,点击右上角下拉菜单框“”按钮,选择“网站地图”-->“管理类”-->“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登录;
(2)电脑登陆:建议学生使用谷歌浏览器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学校官网主页右上角“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登录。
具体操作见本通知后所附“学生评教”宣传材料。
二、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教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一)做好课程清理
各教学院认真清理课程,凡纳入线上教学开课的课程原则上都应纳入评价范围。
(二)加强过程管理
1.请教学院通知学生在6月19日前完成对本期所有实际开设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2.各教学院务必加强评教工作的宣传,学生应本着对学校、对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3.质量监控处将在评教期间统计并反馈学生评教进展情况,教学院根据进度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或出现代评等违规情况,将影响后续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信息等。
(三)切实发挥“以评促教”作用
质量监控处于第17周将学生评教结果OA反馈给教学院院长,各教学院要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并做好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本期学生评价结果纳入年底教师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计算。
三、注意事项
学生评教前先认真阅读评价指标,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情况就教师改进教学提出建议。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2273946;邮箱: 357877657@qq.com。
附件:“学生评教”宣传材料
质量监控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
“学生评教”宣传材料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开展客观评价,帮助教师了解自身教学现状,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同时有助于学校和教学院了解教师先进典型、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强教学及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全体同学应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老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履行学生评教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教师及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1.问:为什么要参加评教?
答:学生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第一,学生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教学质量具有发言权;第二,学生参加评教有利于师生交流,有助于教师有的放矢改进教学;第三,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同学。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既是对教师和学校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不负责任的评价不但不利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改进,反而会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教师个人的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2.问:评教主要从哪些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
答:请同学们在评价前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切实提高评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100分),学生在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后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3.问:评教流程及要求是什么?
答:(1)登陆方式
——手机登录:进入学校官网,点击主页右上角的下拉菜单框后,如图,选择“网站地图”-->“管理类”-->“教务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按下图1-2-3步骤图示操作。
——电脑登录:建议学生使用谷歌浏览器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学校官网,点击主页右上角“教务管理”系统,如图: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2)登陆“教务管理”
在“教务管理”登陆页面输入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到右上角的“教学评价”模块-->“学生评价”进行评教,如图:
(3)教学质量评价
登陆后须一次性将本期所上课程教师全部评完,不要漏评。不要代替他人评教。
4.问:学生评教结果如何使用?
答: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利用学生评教结果,使评教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改进与提高。一是教师的学评教结果分别反馈到教师所在学院,学院对学评教数据做出分析,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学评教数据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5.问:我担心如实评价,会影响期末考试成绩。
答:担心是多余的。首先学校向教学院反馈评教信息时,只提供学生评价教师总体统计数据,不会呈现学生个人信息;第二,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才向教师开放评教结果查看功能,且无法查看每个学生个体评价结果;第三,同学们应该充分相信教师的职业道德。
6.问:如果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未完成评教会有什么影响?
答: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参加评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教或评价无效,将无法进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等。
评教不仅是大家的权利,也是大家的义务。希望同学认真参与网上评教,认真填写意见建议,使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为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