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师德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乐师院〔2018〕42号)和《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21〕77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师德、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及本年度教学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与方式
1.时间安排:2023年11月11日—11月18日。
2.评价方式:学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教学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完成本期实际开设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评价。
(1)手机登陆:进入学校官网后,点击右上角下拉菜单框“”按钮,选择“机构设置”-->“教学部”-->“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录;
(2)电脑登陆:建议学生使用谷歌浏览器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学校官网主页右上角“数字校园门户”--“教务系统”或进入教学部网页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具体操作见本通知后所附“教师师德、教学质量评价”宣传材料(附件1)。
二、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因教师师德和教学评质量评价结果关系教师年度考核、职称申报和学院绩效考核,请教学院务必认真组织,确保学生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做好课程清理
凡本学期实际开设课程都应纳入评价范围。各学院务必认真清理对于客观原因可能导致教学评价不合理、建议取消评价的课程,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报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请各学院将课程清理的结果于11月10日(星期五)12:00前将“拟申请取消评价课程统计表”(附件2),通过文档流转方式给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经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核实、审批后,由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统一取消此类课程评价。如未申报,则视为将本学期全部课程纳入评价。
(二)加强过程管理
1.请教学院通知学生在11月18日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本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评价。
2.各教学院要加强评价工作的宣传,学生应本着对学校、对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师德情况。
3.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在评价期间统计并反馈学生进展情况,教学院根据进度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
4.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或出现代评等违规情况,将影响后续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信息等。
(三)结果反馈利用
1.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于11月19日将学生评教结果OA反馈给教学院院长,各教学院要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并做好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本期学生评价结果纳入本年度教师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计算。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各学院按照学院制定的综合评价办法,将上学期和本学期学生评价结果、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纳入教师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行统计,形成本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并将该分析报告在本院范围内公示。
请各学院将“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附件3)纸质稿于2023年12月15日前送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稿通过OA文档流转方式报送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否则将影响本学院教师职称申报和年度考核等。
2.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教师的师德评价情况形成师德报告,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并反馈教学院,作为师德建设的参考资料。
三、注意事项
学生评价前先认真阅读评价指标,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情况就教师改进教学和师德师风提出建议。
教师教学评价联系人:蓝军(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联系电话:2273946;
教师师德评价联系人:赵元(人事部),电话:2276306。
附件:1.“学生评教”宣传材料
2.拟申请取消评价课程统计表(可点击附件下载)
3.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可点击附件下载)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教师师德和教学质量评价”宣传材料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开展客观评价,帮助教师了解自身教学现状,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同时有助于学校和教学院了解教师先进典型、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强教学及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全体同学应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老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履行学生评教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教师及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和师德水平提升。
1.问:为什么要参加评教?
答:学生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第一,学生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教学质量具有发言权;第二,学生参加评教有利于师生交流,有助于教师有的放矢改进教学;第三,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同学。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既是对教师和学校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不负责任的评价不但不利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改进,反而会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教师个人的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2.问:评教主要从哪些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
答:请同学们在评价前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切实提高评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100分),学生在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后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教师师德评价(总分100分),学生在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后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3.问:评教流程及要求是什么?
答:(1)登陆方式
——手机登录:进入学校官网,点击主页右上角的下拉菜单框后,如图,选择“机构设置”-->“党政机构”-->“教学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登录页面。
——电脑登录:建议学生使用谷歌浏览器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学校官网,点击主页右上角“数字校园门户”系统,如图:
进入“教务系统”登录页面。
也可在学校主页上“党政机构”进入“教学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入评价系统。
(2)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登陆页面输入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选择到右上角的“教学评价”模块-->“学生评价”进行评教,如图:
(3)教学质量评价
登陆后须一次性将本期所上课程教师全部评完,不要漏评。不要代替他人评教。
4.问:学生评教结果如何使用?
答: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利用学生评教结果,使评教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改进与提高。一是教师的学评教结果分别反馈到教师所在学院,学院对学评教数据做出分析,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学评教数据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最后,师德评价作为教职工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5.问:我担心如实评价,会影响期末考试成绩。
答:担心是多余的。首先学校向教学院反馈评教信息时,只提供学生评价教师总体统计数据,不会呈现学生个人信息;第二,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才向教师开放评教结果查看功能,且无法查看每个学生个体评价结果;第三,同学们应该充分相信教师的职业道德。
6.问:如果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未完成评教会有什么影响?
答: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参加评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教或评价无效,将无法进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等。
评教不仅是大家的权利,也是大家的义务。希望同学认真参与网上评教,认真填写意见建议,使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为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件2
拟申请取消评价课程统计表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任课教师 |
班级 |
取消评价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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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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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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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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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度 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
教师 姓名 |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 |
评价体系 |
综合得分 |
综合排序 |
备注 |
学生评教( %) |
同行评教( %) |
督导评教( %) |
领导评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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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分析:(分析教师教学情况及原因,结合学生评语等发现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等) |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举措) |
注:建议学生、同行、督导、领导评价占比分别为30%、30%、
20%、20%。
学院院长签字: 学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