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参评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条件确认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通知》(乐师院〔2020〕49号)要求,各教学院在院级评审、学院公示的基础上,共计推荐了72名教师参加校级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纪委办公室、人事部、教学部分别就参评教师2019年1月以来是否存在违纪违规、师德师风问题、教学事故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均符合参评基本条件。
现对参评教师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教师参评条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纪委办公室和质量监控处反映。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取消参评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17日。
纪委办:0833-2276324
质量监控处:0833-2273694
附:2020年“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质量监控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