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期学生评教及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5 点击数:

关于做好本期学生评教及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就本期学生评教及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期学生评教组织工作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仍采用在现有“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评教,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生评教时间

11月6日11月17日(在此期间,教学管理系统周末也正常开放评教功能)

(二)做好学生评教准备工作

1.各教学院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各教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评教”宣传材料(见附件2),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负责地评价教师教学效果,肯定其长处,指出其不足,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做好“教学管理系统”中课程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确保评教信息准确无误,评教数据一旦生成不得修改。

(三)加强学生评教过程管理

1.各教学院组织学生11月17日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对本期所有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工作。

2.质量监控处将在学生评教过程中监控学生评教进展情况,并反馈至教学院,教学院应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学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将不能在“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信息等。

4.请学生务必认真参评,不得出现代评等情况,一旦发现将视为无效,影响选课和成绩查询等。

(四)认真落实学评教反馈工作

质量监控处将11月20日(第12周)将学生评教结果OA反馈给教学院院长,各学院要认真分析学评教结果所反映的情况。

二、做好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和学习《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意见》([2018]42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教学院每自然年度应开展1-2次教师教学综合评价。

(一)完成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

为了全面、客观地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根据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提前做好结果统计,汇总学评教数据结果,分析形成本学院“2019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报告”(附件1)。

评价结果要避免出现同一评价主体对所有教师评分完全相同的情况,确保结果有区分度,结果原则上应趋于正态分布。

(二)有效开展教师教学激励和帮扶

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过程中,各教学院要认真发掘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树立和表彰教学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针对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总体效果差的教师,教学院要建立有效的教学帮扶机制,通过导师制、教研室帮扶、培训与进修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教学院请11月23日前将“2019年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方式,提交至质量监控处蓝军。

2.学生网上评教包含两个独立模块:教学质量评价师德评价,请各教学院提醒并督促学生一并完成。

3.如有疑问,请致电质量监控处,电话:2273946,联系人:蓝老师、许老师。

 

附件:

  1.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

  2.“学评教”宣传材料

  (可在本文末的附件中下载) 

质量监控处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

             2019年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析报告

 

                                                 学院 

教师

姓名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

评价体系

综合得分

综合排序

备注

学生评教(  %)

同行评教(  %)

领导评教(  %)

督导评教(  %)

 

 

 

 

 

 

 

 

 

 

 

 

 

 

 

 

结果分析:(分析教师教学情况及原因,结合学生评语等发现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等)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举措)

 

 

 

 

 

 

 

 

 

 

 

 

            执笔人: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学评教”宣传材料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含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目的是使教师通过学生评价了解自身的教学状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工作;学校和教学院通过学生评教数据了解教学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全体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履行学生评教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师生的交流与沟通。

1、问:为什么要参加评教?

答:学生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第一,学生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教学质量最有发言权;第二,学生参加评教有利于师生交流,有助于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第三,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同学。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既是对教师和学校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随意的评价不但不利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改进,反而会严重挫伤教师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教师个人的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2、问:学生评教结果如何使用?

答: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处理学生评教结果,使评教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改进与提高。一是教师的学评教结果分别反馈到教师所在学院,学院对学评教数据做出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学评教数据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3、问:我担心如实评价,会影响期末考试成绩。

答:担心是多余的。首先教务处在向教学院反馈评教信息时,只提供学生评价教师总体统计数据;第二,教务处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才向教师开放评教结果查看功能,且教师无法查看每个学生个体评价结果;第三,同学们应该充分相信教师的职业道德。

4、问:如果在规定的评教时间内,未完成评教会有什么影响?

答:在学校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学生可以在能够登陆教学管理系统的任何一台电脑上参加评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教或评价无效(学生对全部任课老师评价指标多集中在同一个等级,同一分数,系统认定为无效),将无法进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等。

5、问:评教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本期学评教安排在:11月6日至11月17日(宣传、学生网上评教同时进行;在此期间,评教系统周末也正常开放,学生可正常评教),10周教学管理系统评教功能开通,期间在提交前可随时调整评价结果,关闭前务必完成提交。12周评教系统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进行网上评教。

6、问:评教流程及要求。

答:网上评教流程:

1)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教学管理系统”进入评价系统登录页面;

2)在登录界面处输入学号和密码,选择“学生”登录,进入该系统;

3)学生须一次性将本期所上课程教师全部评完,不要漏评选项;不要代替他人评教。

7、问:评教主要从哪些方面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答: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在评教前对各指标内容及含义有较深入的了解,切实加强评教工作的针对性,提高评教效果。

教师评价包括师德评价和教学质量评价,分别有三项指标。教师教学质量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8.学生评教过程中需注意:

教师评价分两项指标,一是教学质量(总分100分),二是师德(总分100分),对于同一名教师分两项分别评定。先选择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然后在等级相应的分数范围内评分。

 

评教不仅是大家的权利,也是大家的义务。希望同学认真参与网上评教,认真填写意见建议,使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学的质量,为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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